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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中资企业利用所在国本土资源保护自身利益的策略研究

时间:2022-11-10 16:39:37   作者:   来源:

 内容摘要:非洲是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的重点区域。当前在非中资企业主要面临系统性金融风险、政治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社会风险、宗教与文化冲突等风险。在非中资企业应当在传统的外交、法律和军事保护手段基础上,改变当前自我保护方式单一、风险研判不足、本土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充分利用所在国家各类本土资源加强自身利益保护。

商务部最新统计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7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折合203亿美元,同比增长14.1%),占同期总额的17.9%,较上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非洲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构成板块。2021年1月至9月,中国对非全行业直接投资25.9亿美元。1月至10月,中非贸易总额达2070.6亿美元。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在非中资企业的利益保护亟待加强。本文将重点分析在非中资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自身利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海外中资企业在外交、法律和军事等传统保护手段之外,如何利用所在国本土资源保护自身利益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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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在非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系统性金融风险

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涉及通货膨胀,汇率、利率波动及债务风险等内容。自2022年初以来,受俄乌战争、油价波动和粮食危机影响,非洲国家出现明显通货膨胀。由于非洲贸易呈现结构性逆差的国家众多,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在食品、燃料等基础产品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下,非洲国家的通货膨胀情况更加严重。据科特迪瓦SIKA Finance网站报道2022年2月,非洲通货膨胀率超过两位数的国家已达13个,其中苏丹的通货膨胀率最高,达到260%,其余12个国家依次是津巴布韦(66.1%)、埃塞俄比亚(33.6%)、安哥拉(27.28%)、加纳(15.7%)、尼日利亚(15.7%)、赞比亚(14.2%)、布隆迪(13.32%)、马拉维(13%)、几内亚(12.27%)、圣多美和普林西比(12.1%)、博茨瓦纳(10.6%)和布基纳法索(10.1%)。此外,非洲国家的主权债务问题始终收到外界高度关注,偿债压力近年已达高点。值得注意的是,据英国研究机构“债务公正”发布的新报告显示,在非洲国家所欠外债中,仅有12%来自中国。许多非洲国家欠西方银行、石油交易商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三倍于来自中国的贷款。

政策与法律风险

主要涉及政策变化、管控严格、法律适用风险及腐败等。近几年来,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均出台了新《投资法》、刚果(金)出台了新《矿业法》、津巴布韦出台了新《破产法》。这些新法与中国投资者密切相关,其中大多强调了对民族资本的支持和对本地劳动者、本地资源的保护,这在法律适用层面对中国投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挑战。此外,选举导致的执政更替也是投资政策变化的一大主因。2021年赞比亚的大选就是典型例证。2022年肯尼亚的大选、2023年尼日利亚的大选也将有可能导致几个非洲重要节点国家投资风向和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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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外交保护、法律保护、军事保护等是走出去中资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传统方法。这些保护手段在总体上具有典型的国家介入特征,是国家启用公权力通过国际、国内规则和国家间关系的利用保护本国企业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合法性、彻底性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临时性、局部性、事后性、不确定性等缺陷。

在非中资企业在寻求自身利益保护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保护方式单一,过多依赖国家力量。有调查显示,70%的非国有企业与80%的国有企业在面临境外风险时首先考虑选择外交及法律保护,没有建立如何利用所在国本土资源保护自身利益的机制。

二是尽职调研不充分,对东道国局势风险研判不足。当前,部分中资企业主要依赖我国政府及相关研究结构公布的风险提示及防范指南对拟投资国进行风险评估,缺乏基于自身投资需求进行的专门性评估。

是片面重视政府当局关系,缺乏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合作。只重视政府层面关系,缺乏与工会、媒体、社区、部落、社会名人、甚至反政府武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合作,只走“上层路线”、不走亲和“下层路线”,很容易发生当地居民抵制风险。在社交媒体崛起的时代,非洲政治生态较20年前已经发生显著变化。平民化、草根化、年轻化的政治力量崛起,民粹主义力量抬头。原有的“上层路线”公关体系已经非常不能适应现实需求。而在非中资企业多受困于“路径依赖”,依然迷信与个别政治人物的密切关系,不擅长、不关心、不重视与当地基层民众的互动与接触。这是许多在非中企负面事件发生的根源之一。

四是本土化程度不高。将企业文化和管理营销经验简单照搬到所在国,未充分了解学习当地语言、宗教、文化和习俗等,导致不能入乡随俗和本土化经营,难以融入当地。五是中资企业间协同不充分。中资企业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散兵游勇”现象。一些企业单从自身利益出发,各自为政、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相互间缺乏信息分享、资源共享、协同发展、风险共同应对等。尽管一些在非中企已经开始依托商会、联防会共同应对风险,但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另外,一些商会容易演变为以省籍、市籍为身份标签的利益组织,各商会之间的恶性竞争乱象也广泛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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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建议

 

在非中资企业充分利用投资经营所在国本土资源保护自身利益具有及时性、长期性、事前预防性等特点。因此,在传统的外交、法律、军事等保护手段之外,在非中资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利用所在国本土资源保护自身利益。 

充分利用好所在国三类资源

一是利用好母国使领馆、企业、华人商协会等所在地资源。如可参阅使(领)馆发布的风险提示报告、投资指南等文件;可咨询、拜会华人华侨关于当地民众生活的风俗习惯;也可通过所在地的中资企业了解所在国关于投资、税收、环保、劳工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以及加入中资企业行业协会等以保护自身利益。

二是利用好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等所在地资源。中资企业可加强与所在区域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如世卫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以及非政府间组织如国际红字会等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所在国跨国公司的合作,降低商务与技术风险;利用在当地具有较广社会网络的专业咨询机构进行风险、行业信息等的分析咨询服务。

三是利用好所在国政府、非政府组织(NGO)、本土企业、社会名人等本土资源。除了传统的加强与所在国政府交流沟通外,还应当充分加强与当地非政府组织、企业及社会名人的合作,通过股权、聘用、咨询、论坛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重点处理好五种当地关系

一是规范处理同当地政府与官员的关系。既要寻求依靠支持,但同时又要避免非法利益输送。

二是加强与当地民间团体关系。要加强包括所在地宗教、民族团体及行业商协会组织等的接触,熟悉当地风俗习惯及市场规则。

三是加强与当地媒体交流合作。形成良性互动关系,避免负面媒体关系,积极报道正面案例,客观对待负面舆情。

四是密切与当地社区和民众的关系。可通过回馈社区、创造就业、提供优质产品等方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尤其应注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为,避免因矿产开发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而造成严重环境破坏事件。

五是妥善处理与当地工会及雇员的关系。保持与工会沟通,遵守当地劳动法律制度,避免侵害劳工权益。

建立事前调查、风险预判与处置机制

一是做好事情调查。充分了解所在地风土人情、商业惯例、宗教文化习俗等“在地知识”;尤其是要通过设置专人或与当地机构合作,全面学习了解所在地政策与法律规则等。

二是科学评估、风险预判。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全方位关注来自官方、民间、国际机构等的信息,对所在国社会动荡、政权更迭、宗教部落冲突、对华情绪、自然灾害等风险要素进行预判、建立预警机制。特别应加强与国内专业非洲研究机构的合作,运用规范化、专业化的调查力量,形成透明、公正、全面的调查报告。

三是建立风险处置机制。要结合企业自身及当地实际,建立分阶段、多方式、有保障的风险处置机制,即针对不同情形下的风险,配置多元解决方案,整合好风险化解的各类资源。

实施本土化战略

实施本土化战略,履行必要社会责任的目的在于通过带动当地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实现价值认同,实现由“海外公司”向“本土公司”的转变,从而间接保护中资企业自身利益。本土化战略包括人员本土化、生产本土化、研发本土化、采购本土化、管理本土化、合作本土化等。中资企业还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当地,通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参与所在地社区环境、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慈善等公共项目,树立企业品牌,提振声誉和形象,增加当地居民和社会对企业的亲和度和认同度。

加强中资企业间协作

一是搭建协作平台。可通过参与入驻双边工业园区、产业开发区、经贸合作区、中资企业商协会等载体,实现中资企业相互之间的协作互助、抱团取暖。

二是投融资协同。中资企业之间可通过产业链投资和集群式投资的方式提供相互帮助;通过集体申贷,集体授信的方式实现融资协同。

三是成本协同。中资企业在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时,可通过由若干企业分摊一名安全顾问的相关支出,以实现成本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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