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11月9日消息,自2022年12月1日起,中国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10国中,除阿富汗之外,其余为非洲大陆的国家。
时间回溯到今年8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其中多哥、厄立特里亚、吉布提、几内亚、卢旺达、莫桑比克、苏丹、乍得、中非等国为非洲国家。
据了解,后续中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