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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政府调整部分刑法措施力度 加强洗钱罪刑罚

时间:2013-06-05 09:15:06   作者: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6月2日讯 据埃及《金字塔报》6月1日报道,埃及政府完成了多项决议并将即刻实施,决定调整部分刑法措施力度,并加强反洗钱法。

对洗钱罪的相关法律调整包括,将金融活动票据和记录的持有期由原来的5年增加到10年,将违规者的罚金由原来的5千到2万埃镑上调至1万到50万埃镑。

第一条法规调整要求增加一项刑法条例,该条例针对一切直接或间接,通过收集、接受、转让、占有、提供等形式,给恐怖主义融资,为其武器、弹药库、机械等方面提供帮助的行为。

修订后,任何触犯自主恐怖主义罪的人,将处罚金。

反洗钱法第二条法规对洗钱做出了如下定义:洗钱指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一切涉及转移、转换所得款项的行为。这就意味着,隐瞒、掩饰资金来源、位置、所有者,改变资金使用目的等行为都包括在内。洗钱罪还包括在知晓有关法律前提下,隐瞒资金来源、消费行为、方式,对所得款项进行收购、占有、使用、管理、保存、担保的行为。

同时,修订扩展了对金融机构的定义,修订后,任何涉及埃及银行工作的单位都被纳入了金融机构行列。

第三条法规包括对先前法律法规编号及名称的修改。

同时,修订中还增加了四条新法规,其中第七条法规规定,应建立相关途径,确保对金融机构、商业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进行核查。对不受相关部门监管的机构,应通过相关领域制度、监管法规确保其不参与洗钱。

对于直接受相关条款约束的金融企业或非金融活动,若违反法律法规,将处禁止部分金融活动,如有必要可永久临时吊销营业执照,或处临时吊销营业执照,期限不超过3年。

第九条法规规定,启动金融活动相关法规,主要针对疑似涉及洗钱,资助恐怖主义的金融活动。同时,第十九条法规规定,总检察长应作出必要决定,管理预防个人、组织的金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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